淮安留学生创业园人才优惠政策简编

一、淮安留创园人才政策:

1、人才项目参加园区项目评审, 最高可获得2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

2、人才项目可提供办公用房或厂房叁年免费使用权,即园区提供100平米办公用房或200平米的厂房。

3、人才项目可享受一套100平米住房公寓,即每月补贴1500元住房补助,连续补贴3年;

 

  • 淮安市“淮上英才计划”

(一)创新创业团队申报条件(可获得50–500万扶持

1、创业团队

(1)团队成员。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领军人才及核心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

(2)领军人才。一般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两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国家级重点人才项目入选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及“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3)技术水平。创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4)企业条件。所创办企业须于2019年6月30日前(申报时间以当年发文为准)在淮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在企业实收资本中团队成员货币出资200万元以上,领军人才或核心成员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成员共持有企业股份总额不低于50%。申报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

2、可直接认定的创业团队

除达到上述申报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由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国家级重点人才项目入选专家等领衔创办,核心成员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

(2)创办企业近一年实现开票销售500万元以上,或实现税收50万元以上。

 

2、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经认定后可获得30万或50万,按照1:1比例,分2年拨付

(一)创业领军人才

(1)一般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

(2)应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含技术入股);企业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申报时间以当年发文为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正常缴纳社保。

(3)创办企业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优先支持:所办企业税收、社保贡献大的人才,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才,已获县区、园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需提供拨款凭证)。

(二)可直接认定的创业领军人才

除达到上述申报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国家级重点人才项目入选专家等。

(2)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创办企业近一年实现开票销售200万元以上,或实现税收20万元以上。

 

三、市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最高可得100万扶持

  • 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 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 申报企业应具有较好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2018年度企业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及入库培育企业。
  • 申报项目的基本条件
  • 申报项目须符合计划支持重点领域范围。
  • 项目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目标产品明确,竞争力强,凝聚科研人才及科技成果等科技资源效应明显,对提高我市产业发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 面上项目须已达或即将到达产业化初期,有一定技术成熟度,产业化目标明确,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企业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奖补项目须为近3年内转化,具有明确的标志性产品,已形成批量生产能力或重大应用示范。

(4)项目总投入400万元以上,自筹经费不低于申请资助经费的3倍。

四、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可获1000-3000万资助

、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的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应是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申报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须建有研发机构,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以下标准: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以下企业,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为5000万-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3.申报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一般要求企业近两年持续实现盈利,各地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80%。

五、人才安居保障政策。

 1、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淮购房条件

(一)来淮创办、领办、合办企业 (注册资本 50万元以上,人才个人入股 10%以上,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可凭营业执照、投资 (合资)证明和企业在淮连续纳税六个月以上证明等材料,在我市申请购买第 1套商品住房。

2、发放人才购房补贴

(一)在我市全职工作或创业成效明显的 “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省 “双创计划”等杰出人才,在我市购买第 1套商品住房时,可申领最高 100万元的 “购房券”。

(二)入选 “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来我市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且作出突出贡献,在我市购买第 1套商品住房时,可分别申领最高 60万元、50万元、40万元的 “购房券”。

(三)我市主导产业企业全职引进的正高级职称 (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 (技师)、中级职称人才,在我市购买第 1套商品住房时,可分别申领最高15万元、10万元、8万元的 “购房券”。

(四)我市主导产业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硕士、一大学 (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我市购买第 1套商品住房时,可分别申领 10万元、8万元、6万元、3万元的 “购房券”。

(五)我市非主导产业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 (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硕士 (副高级职称、技师)、一流大学 (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生 (中级职称),入选 “淮上英才计划”创新创业急需人才的,在我市购买第 1套商品住房时,可分别申领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 “购房券”。

(六)我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 (正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硕士 (副高级职称、技师),在我市购买第 1套商品住房时,可分别申领 8万元、5万元的 “购房券”。

上述人员获得 “购房券”兑现资金后,其在淮所购住房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2019年美国国家人工智能战略报告(中文翻译版)

人工智能(AI)拥有巨大的希望,几乎可以使社会的各个方面受益,包括经济,医疗保健,  安全,法律,运输,甚至技术本身。2019年2月11日,总统签署了行政命令13859,维持美国 在人工智能方面的领导地位。

该订单启动了美国人工智能倡议,这是一项促进和保护美国人 工智能技术和创新的共同努力。该倡议与私营部门,学术界,公众和志同道合的国际合作伙  伴合作实施全政府战略。在其他行动中,该倡议的关键指令要求联邦机构优先考虑人工智能  研究与开发(R&D)投资,增强对高质量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的访问,确保国家在制定人工  智能技术标准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并提供为新的人工智能时代准备美国劳动力的教育和培训 机会。

为支持美国人工智能倡议,该国家人工智能研发战略计划:2019年更新确定了联邦投资于人  工智能研发的优先领域。2019年的更新建立在2016年发布的第一个国家AI研发战略计划的基  础上,考虑了过去三年中出现的新研究,技术创新和其他考虑因素。此更新由来自联邦政府  的领先AI研究人员和研究管理人员开发,得到了更广泛的民间社会的投入,包括来自美国许  多领先的学术研究机构,非营利组织和私营部门技术公司。这些主要利益攸关方的反馈肯定  了2016年战略计划各部分的持续相关性,同时也呼吁更加重视人工智能值得信赖,与私营部 门合作以及其他必要措施。

国家人工智能研发战略计划:2019年更新为联邦政府资助的人工智能研究制定了一系列 目标,确定了以下八个战略重点:

  • 策略1:对人工智能研究进行长期投资。优先考虑对下一代人工智能的投资,这将推动发现和 洞察,并使美国成为人工智能的世界领导者。
  • 战略2:为人工智能协作开发有效的方法。增加 对如何理解 创建有效补充和增强人类能力的AI系统。
  • 策略3:理解并解决人工智能的道德,法律和社会影响。通过技术机制研究人工智能系统,包 括道德,法律和社会问题。
  • 策略4:确保AI系统的安全性。了解如何设计可靠,可靠,安全和值得信赖的AI系统。
  • 策略5:为AI培训和测试开发共享的公共数据集和环境。开发并实现对高质量数据集和环境的 访问,以及测试和培训资源。
  • 战略6:通过标准和基准测量和评估AI技术。为人工智能开发广泛的评估技术,包括技术标准 和基准。
  • 策略7:更好地了解国家AI研发人员的需求。改善研发劳动力发展的机会,从战略上培养一支 适合AI的劳动力队伍。
  • 策略8:扩大公私伙伴关系,加速人工智能的发展。与学术界,行业,国际合作伙伴和其他非  联邦实体合作,促进人工智能研发持续投资和将进步转化为实际能力的机会。